嵊州地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肖像曝光,诚信建设再升级
近年来,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,诚信问题日益凸显。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嵊州地区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,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打击。近日,嵊州地区法院再次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肖像,旨在警示社会,强化诚信意识。
嵊州地区法院表示,此次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涉及多个领域,包括民间借贷、合同纠纷、劳动争议等。这些被执行人不仅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,还恶意逃避执行,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。以下是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肖像曝光:
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肖像曝光一:
姓名:张某某
肖像:
[插入肖像图片]
张某某,男,嵊州市人,因合同纠纷被执行。经法院判决,张某某应支付原告人民币10万元。然而,张某某在判决生效后,不仅未履行还款义务,还恶意逃避执行。经法院多次传唤,张某某仍拒不履行,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肖像曝光二:
姓名:李某某
肖像:
[插入肖像图片]
李某某,女,嵊州市人,因民间借贷被执行。经法院判决,李某某应支付原告人民币5万元。然而,李某某在判决生效后,未履行还款义务,且在执行过程中,李某某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执行。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肖像曝光三:
姓名:王某某
肖像:
[插入肖像图片]
王某某,男,嵊州市人,因劳动争议被执行。经法院判决,王某某应支付原告工资及赔偿金人民币3万元。然而,王某某在判决生效后,未履行支付义务,且在执行过程中,王某某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执行。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嵊州地区法院表示,此次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肖像,旨在警示社会,强化诚信意识。同时,法院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,在日常生活中,要增强法律意识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对于恶意逃避执行、损害司法权威的行为,法院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。
近年来,嵊州地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,不断创新执行方式,提高执行效率。一方面,法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,形成执行合力;另一方面,法院充分利用网络、媒体等平台,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,形成震慑效应。
据了解,自今年年初以来,嵊州地区法院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肖像100余批次,涉及被执行人500余人。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在曝光后,纷纷主动履行义务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嵊州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表示,下一步,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,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,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。同时,法院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诚信建设,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总之,诚信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,是法治社会的基石。嵊州地区法院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肖像,旨在警示社会,强化诚信意识,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让我们共同努力,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力量。